嘉泽财经 金融科技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3月1日施行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3月1日施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柳宁馨  杭州报道

1月26日,浙江举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条例》已于1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分为十章,共96条,内容涉及市场管理、政务服务、要素支撑、数字赋能、创新支持、开放提升、人文生态、法治保障等领域。尤其明确招投标、政府采购应当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得将企业特定区域业绩、税款社保缴纳等作为条件。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3月1日施行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恩玉在发布会现场表示,《条例》突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立法定位,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无感监测评价方法、“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原则、增值服务体系构建等基础制度作出规定。

“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先立后破’的重要抓手。一方面,通过立法建立科学合理的新机制、新规则。另一方面,通过立法将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则及时破除。这对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发展信心、改善社会预期、增强经济活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吴恩玉说。

招投标、政府采购中破除隐性壁垒

此次《条例》对市场管理中的具体内容给出规定,健全准入退出制度,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例如,针对企业跨区域迁移问题,《条例》规定,不得要求在指定地区登记注册或对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并建立迁移服务协调机制。

隐性壁垒往往对参与市场竞争的经营主体带来限制,尤其对众多民营企业发展带来影响。在破除隐性壁垒方面,《条例》明确招投标、政府采购应当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得将企业特定区域业绩、税款社保缴纳等作为条件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和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将市场主体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款社保以及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在政府约束方面,《条例》也强化政府履约监管,要求建立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失信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消费等予以限制。《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履约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内容,并建立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对拒绝或者迟延支付市场主体款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在公务消费、办公用房、经费安排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条例》还注重保障企业办事简易高效。在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规定办事指南明确的受理条件不得设置兜底条款,不得要求提供额外申请材料,并通过视频监控等保证服务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在政务服务便利化方面,建立企业报表、年度报告“多报合一”制度等。

《条例》还进一步落实增值服务理念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明确增值服务的基本内涵,并建立增值服务具体制度。

强化要素保障支撑

强化要素保障支撑方面,《条例》明确,在土地要素方面,要求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满足差异化用地需求。

尤其在数据要素方面,《条例》规定,建立数据权益登记制度,规定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数据集合持有、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的凭证;要求培育数据企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

吴恩玉表示,针对调研中一些企业反映的数据交易相关制度不完善、第三方机构服务能力不足、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未能有效形成等问题,《条例》规定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探索完善数据权益、价格形成、流通交易等制度,培育数据加工、应用企业以及数据经纪、数据托管、数据资产评估等第三方机构,积极促进数据高效流通、安全交易。

近年来,浙江省一直在积极探索激活数据资源流通潜能的手段和方法。目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上线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截至2023年年底,浙江省共受理数据相关权益登记申请9229件,登记发证5004件,涉及800余家市场主体,累计保护2.9亿条数据的相关权益。

在资源要素方面,《条例》要求供水、供电、供气等实行全流程一网通办,提高供应可靠性,降低用能成本;明确从规划红线到公共管网接入工程的费用不得由企业承担。

此外,《条例》还健全创新支持体系,例如要求创新科技特派员制度,明确科技人员兼职、创业支持政策和职务成果赋权、奖励等制度,还对大型科学仪器开放、新经济包容审慎监管和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作出规定。

在促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方面,《条例》立足高质量“引进来”,规定将内外资一致性审查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制定并公布外商投资便利化措施;规定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性公司设立的企业,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立足高水平“走出去”,要求加强跨国企业、涉外中介机构培育,引导企业合理布局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高质量跨国并购并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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