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财经 焦点新闻 盘后9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盘后9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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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3 康达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康达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7,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15,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5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410%,最高成交价为14.8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49元/股,成交金额为90,792,59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 其它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5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3,765,429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0,941,357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3 大立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立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23-032)。

2023年6月1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已回购股份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已支付的总金额,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57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最高成交价为13.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1元/股,成交总额19,991,683.84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实际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即2023年6月1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7,544,390股。根据《回购指引》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均未超过17,544,390股的25%,即4,386,097股。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3 智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智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月 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关于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2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7)。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8日披露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因受制于季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的窗口期影响,10月份公司可实施回购的天数相对较少;此外,窗口期之外的其他大部分交易日,公司股价持续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设定的最高回购价格,因此,截至 2023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217,7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8%,最高成交价为 6.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1,388,445.4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6.5元/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3年 3月 1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05,809,68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26,452,420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3 杰瑞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杰瑞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0.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即2023年6月15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 4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39.67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2023-042、2023-047号公告。

2023年5月2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2023-043号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48,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6.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69元/股,成交金额166,188,690.7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2023年6月15日前回购价格未超过40.00元/股,2023年6月15日(含)后回购价格未超过39.67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5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8,331,064股。回购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082,766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3 豪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豪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以上公告详情请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0月末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37,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9%,最高成交价为34.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4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7,074,64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1
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5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5月16日至 2023年5月22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6,252,673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063,168股)。

3.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3 永兴材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兴材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 27日和2023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号)、《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5号)。

因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 80.00元/股调整至79.00元/股,自2023年9月27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33,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最高成交价为49.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256,776.00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公司未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0日)内进行回购。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3 苏泊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苏泊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63.95元/股(经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现调整至60.93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067,087股(含)且不超过16,134,174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经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可参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关于调整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止2023年10月31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8,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52.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3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9,583.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1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6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998,1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999,525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3 亿帆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亿帆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2日登载于《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3 三七互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七互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23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2023年6月2日,公司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该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55元/股。公司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5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元/股。公司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3年9月28日,公司完成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该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55元/股。公司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539,5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最高成交价为33.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0,483,568.46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2年11月16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72,307,29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3,076,823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8 明冠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明冠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10月31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2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201,301,918股的比例为3.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49元/股,最低价为17.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174,179.9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1,272.8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4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及2023年3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2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201,301,918股的比例为3.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49元/股,最低价为17.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174,179.9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8 中控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控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年 10月 31日,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90,174股,占公司总股本 785,924,676股的比例为 0.20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7.42元/股,最低价为 40.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2,373,320.4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80.5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2023年 9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10月 31日,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90,174股,占公司总股本 785,924,676股的比例为 0.20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7.42元/股,最低价为 40.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2,373,320.4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8 凌志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凌志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0月31日,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92,244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的比例为1.348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5.80元/股,最低价格为12.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144,376.0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2)。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92,244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10,003股的比例为1.348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5.80元/股,最低价格为12.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144,376.0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8 美迪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迪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75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9,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11.38元/股、最低价为10.8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772,394.96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6,3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401,333,334股的比例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38元/股,最低价为10.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7,826.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8 明志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明志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0月31日,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3,956,072股的比例为0.9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10元/股(购买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最低价为20.42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06,693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7.5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2022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5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7.1090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个月,延期至2023年11月26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2年5月27日至2023年11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7.1090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0595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3,956,072股的比例为0.9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10元/股(购买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最低价为20.428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06,693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泰晶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晶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2.4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9日和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47,540股,占公司总股本389,343,352股的比例为1.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02元/股、最低价为15.1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388,390.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1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中国石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石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2023年8月25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69,719,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6.02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5.3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400,969,699.42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本轮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89,319,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6.17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5.3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21,200,556.8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特变电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特变电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了2022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88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44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5日、2023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08)、《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11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384,430.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购买的最高价为 14.52元/股、最低价为14.4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0,052,619.8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0,983,8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1%,购买的最高价为 21.03元/股、最低价为 14.4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78,216,994.50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三、其他事项
1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灵康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灵康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64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从2023年1月29日至2024年1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首次回购股份,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已累计回购股份2,96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06%,成交的最高价为5.42元/股、最低价为5.2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844,65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来伊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来伊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08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拟回购金额不低于 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5%,购买的最高价为 14.39元/股、最低价为 13.4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689.9677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用友网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用友网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网络”或“公司”)于 2023年 6月 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9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用友网络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临 2023-042)、《用友网络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临 2023-043)。2023年 6月 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情况详见《用友网络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 2023-04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 10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81,4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318,845元。

截至 2023年 10月 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0,459,6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872%,购买的最高价为 23.39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 15.9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613,486,129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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