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年 3月 28日、2023年 4月 18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3月 29日、2023年 4月 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7)、《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
2023年 12月 19日,公司收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原委派吴景亚、刘玉莹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章能金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因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等原因,变更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傅磊接替章能金,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景亚、刘玉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傅磊。
二、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诚信及独立性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傅磊,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已签署/复核超过 3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近五年未为该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傅磊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诚信不良的情况。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告知函》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身份证件、执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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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 2024.05.01 0 89587